学校各部门:
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2018年“壮族三月三”放假的通知》和《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18年“壮族三月三”和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:
一、“壮族三月三”:4月18日至4月22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其中,4月18日、19日“壮族三月三”放假2天,(即农历三月初三、初四),4月20日(星期五)和4月15日(星期日)调休,4月15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二、劳动节: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三、学生工作处要认真做好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,外出度假或回家的学生,必须向班主任请假。
四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2018年4月13日